本文摘要:编者按:为减缓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符合大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与技能型人才的市场需求,2007年8月,北京市实施《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文件的意见》(京政发〔2007〕24号),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编者按:为减缓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符合大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与技能型人才的市场需求,2007年8月,北京市实施《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文件的意见》(京政发〔2007〕24号),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还包括免除学费、国家助学金、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政府奖学金等。
1.免除学费 北京市对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不含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政府教育、人力社保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后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于的具备月学籍的城乡低保家庭(不含生活艰难补助金家庭)学生、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享用抚恤金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孤儿(不含福利机构布施和社会聚居)、残疾人子女、残疾学生、农村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减免学费。其中,公办学校按照各专业学费标准免除学费,最低免除学费标准不多达每生子每学年2800元。民办学校经批准后的学费标准高于本市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学费标准免除学费。学费标准高达公办学校免除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开销;高于公办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的,按照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不予补助金。
2.国家助学金 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不含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政府教育、人力社保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后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于的具备月学籍的城乡低保家庭(不含生活艰难补助金家庭)学生、城乡低收入家庭子女、发给生活艰难补助金的重残人子女、享用抚恤金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孤儿和涉农专业学生。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分二等。其中,一等国家助学金每生子每学年2500元,资助城乡低保家庭(不含生活艰难补助金家庭)学生、发给生活艰难补助金的重残人子女、享用抚恤金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孤儿;二等国家助学金每生子每学年1800元,资助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3.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政府奖学金 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政府奖学金是对品学兼优的具备全日制月学籍的在校学生(不不含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不予奖励。
每生子奖励2000元。4.其他资助 希望和反对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资助中职学校家庭经济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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